网站支持IPv6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渔涝镇位于龙佛塘、榃香山根(土名)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章来源: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8 09:42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封开县渔涝镇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化发展水平,拟对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渔涝镇位于龙佛塘、榃香山根(土名)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55.23亩(具体范围以实际征地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五、工作安排:公告结束后,封开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青苗补偿、地上(下)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及安置补偿标准参照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封府办函〔2022〕24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渔涝镇位于龙佛塘、榃香山根(土名)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封开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相关稿件:
粤ICP备05048104号-1  网站标识码:4412250008  邮箱:fk9121@126.com
主办:封开县人民政府  承办:封开县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58-6689058     粤公网安备 441225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