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四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 封开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6 17:25 浏览量:-
FKFG2025001
封府规〔2025〕1号
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四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十七届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过文件有效期的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详见附件)。
对于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管理活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封开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封开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封开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5日
附件1
封开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2
封开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关于《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四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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