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府办函〔2025〕18号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封开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司法局反映。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封开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为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77号)和《肇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肇府规〔2023〕4号)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各单位提出2025年度需要以县政府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起草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严格落实部门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审定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度,完成起草论证相关程序后,并于今年10月底前送县司法局审核后上报县政府审定。若不能如期完成的,须及时向县司法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
二、严格报送程序
各起草单位应严格履行《肇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肇府规〔2023〕4号)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可参考附件2)。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一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提请县政府审定的请示;
(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注释稿(包括对规范性文件条文的说明、上级文件依据以及参考外地做法等情况)。修订规范性文件的,应当一并提交规范性文件修改对照稿;
(三)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评估情况和结论、起草的过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规定的主要制度、管理措施、征求并采纳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有关情况、部门办公会议审议情况等作出说明);
(四)征求意见的有关材料(包括征求意见的方式、收集意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反馈意见的分析、意见采纳情况及其说明等);
(五)部门法制机构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部门办公会议纪要;
(六)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书面结论;
(七)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实地调研、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的,应当提交调研报告、听证会笔录、专家咨询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履行相关程序的材料;
(八)起草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参考材料等;
(九)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本。
三、及时公开解读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途径公开向社会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起草单位是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政策解读内容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背景、依据及必要性、主要制定说明及重要条文释义等,属于对原有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应当说明修订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解读材料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采取文字、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便于社会公众遵照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未列入本年度制定计划但因工作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先向县司法局提出申请,经可行性审核后报分管县领导同意,方进入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司法局反映(联系人:陈雄,联系电话:6663120)。
附件:1.县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表
2.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流程图
附件1
县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表
附件2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流程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1225020000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