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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封开县兴晖木业有限公司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资格的批复
文章来源: 封开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6-09 16: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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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兴晖木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资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粤林函〔2025〕108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和专家现场论证,并经县林业局党组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认定封开县兴晖木业有限公司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资格,加工类型为旋切和粉碎削片,有效期至2029年5月31日。

  二、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疫木管理的规定和制度:(一)仅收购本辖区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木,未经封开县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收购外县(市、区)疫木,严禁收购外省疫木;(二)所有进厂疫木及枝丫材等只能作为生产胶合板或造纸的原材料,不得转卖或加工成板材、方材;(三)厂内须规划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或装置,集中堆放疫木及其碎料,并在四周挂设诱杀松墨天牛成虫的诱捕器;(四)建立包括疫木进厂时间、数量以及加工数量、除害处理、销售流向等台账,疫木进厂后必须在2天内旋切或粉碎削片,并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处理;(五)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疫木监测和除害监管工作,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疫木安全利用情况报告当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

  三、有关单位及部门应依法加强伐区管理及疫木运输监管工作,防止疫木流失。疫木及其碎料从采伐地运输到定点加工企业,须持有当地镇(街道)林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通知单》,实行一车一单运输制度。

  封开县林业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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