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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途调整公示
文章来源: 南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8 17: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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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途调整公示

  以下为2024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途调整的相关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南丰镇人民政府反映,也可以直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映。

  南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8-6293383

项目名称

2024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途调整

项目涉及资金

 302245.00元

项目简介

  1、实施地点:封开县南丰镇

  2、实施性质:资金用途调整

  3、资金使用规模:2024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粤财农〔2023〕210号)60.7万元。

  4、实施模式:2024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粤财农〔2023〕210号)60.7万元安排我镇,该笔资金原用于封开县南丰镇脱贫人口劳动力托底安置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后因2025年5月份托底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脱贫人口个人银行账户,目前资金暂时出现闲置。现拟将结余资金302245.00元调整至封开县南丰帮扶项目后续运营管护,该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光伏电站运维服务费、零部件更换及应急维修、清洁光伏板等。

监督举报电话

 封开县纪委:6689085

 封开县乡村振兴局:666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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