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大洲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为大洲镇党委、政府的有关非涉密性信息:
1.大洲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工、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大洲镇党委、政府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大洲镇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4.大洲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内事、外事活动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主要通过大洲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大洲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ngkai.gov.cn/zqfkdz/gkmlpt/index#3842)开设大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大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导引,查找大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大洲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大洲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地址:封开县大洲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8-6582201,邮箱地址:fkdzz-dzb@zhaoqing.gov.cn,邮政编码:526552,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8008/index。
(二)提出申请
向大洲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大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大洲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s://ysqgk.gd.gov.cn/758333/choice)下载使用。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封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大洲镇人民政府”,或登录https://ysqgk.gd.gov.cn/758333/choice,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况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大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