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绿景豪庭(原锦绣香江小区)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文章来源: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8 15:19 浏览量:-
封府函〔2022〕149号
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绿景豪庭(原锦绣香江小区)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绿景豪庭(原锦绣香江小区)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封自然资报〔2022〕3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绿景豪庭(原锦绣香江小区)项目“三旧”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企业自改模式,由封开县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对肇庆市桂隆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江口街道(原江口镇)封州二路大山冲(土名)约6.867公顷(折合约103亩)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请你局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完善有关规划用地手续,并签订实施监管协议,另请会同相关部门和江口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封开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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