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 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升级)及年审 ◆

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升级)及年审

 

    一、核准依据
    ⒈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条。
    ⒉ GB/T16739.1—16739.3—1997《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二、核准条件
    ⒈ 申办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特约维修企业)经营资格、经营类别变更(新开业、升级)
    ⑴流动资金不少于50万元;
    ⑵场地设施:主维修厂房面积不少于800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M2;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要求;停车场地界定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开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所有作业应在厂房内进行;
    ⑶设备:具体按GB/T16739.1—1997《汽车维修开业条件》执行;
    ⑷人员条件:汽车维修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主管人员1人,其他技术人员5人;专职质量总检验员1人,价格结算员2人;高级汽车发动机维修工、底盘维修工、电工、板金工各一人,持有交通部门核发上岗证50人以上;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2人;
    ⑸汽车制造企业认定的特约维修企业必须为汽车一类维修企业。
    ⒉ 申办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资格、经营类别变更(新开业、升级)
    ⑴流动资金不少于10万元;
    ⑵场地设施:主维修厂房面积不少于300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00M2;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要求;停车场地界定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开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所有作业应在厂房内进行;
    ⑶设备:具体按GB/T16739.2—1997《汽车维修开业条件》执行;
    ⑷人员条件:汽车维修专业助工以上技术主管人员1人,价格结算员2人;高级汽车发动机维修工、底盘维修工、电工、板金工各一人,持有交通部门核发上岗证50人以上;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2人;
    ⒊ 申办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包括车身修理;涂潦;电器;仪表修理;逢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汽车电路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理;空调、暖凤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汽车养护、车身清洁维修等;但申请项目不能超过其中的三项)
    ⑴场地设施:主维修厂房、停车场面积根据申请经营项目按GB/T16739.3—1997《汽车维修开业条件》要求执行;停车场地界定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开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所有作业应在厂房内进行;
    ⑵设备:具体按GB/T16739.2—1997《汽车维修开业条件》执行;
    ⑶人员条件:与申请项目相应的维修工2人;其中持中级工上岗证1人。
    ⒋ 申办一类摩托车维修企业经营资格、经营类别变更(新开业、升级)
    ⑴流动资金不少于10万元;
    ⑵场地设施:主维修厂房面积不少于200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00M2;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要求;停车场地界定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开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所有作业应在厂房内进行;
    ⑶设备:具体按《广东省汽车摩托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执法;
    ⑷人员条件:摩托车维修专业助工以上技术主管人员1人,其他技术人员1人;专职质量检验员1人,价格结算员1人,持有交通部门核发上岗证5人以上;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1人。
    ⒌ 申办二类摩托车维修企业经营资格(新开业)
    ⑴场地设施:主维修厂房面积不少于30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M2;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要求;停车场地界定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开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所有作业应在厂房内进行;
    ⑵设备:具体按《广东省汽车摩托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执法;
    ⑶人员条件持有交通部门核发上岗证2人以上。
    三、核准资料
    ⒈ 新开业
    ⑴申请报告;
    ⑵填写《广东省汽车摩托维修行业申请表》;
    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企业名称预准通知书;
    ⑹维修设备一览表;
    ⑺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工人上岗证;
    ⑻属汽车一、二类,摩托车一类企业的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十项制度、检验员、价格结算员复印件;
    ⑼特约维修企业必须经汽车或摩托车制造企业的授权许可证证明。
    ⒉ 年审
    ⑴《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⑵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工人上岗证、检验员证、价格结算员复印件;
    ⑶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查合格证、工商执照。
    四、办事程序
    ⒈ 新开业
    ⑴申办汽车一类维修企业的,将资料送到县交通局维修办,再续级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由省交通厅组织专业评审组现场审核;
    ⑵申办汽车二类、摩托车一类维修企业的,县交通局维修办收齐资料后送市交通局维修所,由市交通维修所进行现场审核;
    ⑶申办汽车三类、摩托车二类的业户,县交通局维修办收齐资料后到现场审核。
    ⒉ 年审
省、市、县交通维修管理部门根据维修企业类别,进行分级对维修业户的年度经营行为,设备设施以及技术人员条件现场审验,汽车一、二类,摩托车一类业户由省、市维修管理部门审验,汽车三类、摩托车二类,由县交通局维修办审验,审验合格的签章年审合格章,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取消经营资格。
    五、办结时限:本县审核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六、业务受理窗口:封开县交通局办公大楼二楼
    查询电话:0758-6713671

投诉举报电话:0758-6713521


 


 

2002-2003 © 封开县交通局 版权所有  
封开县信息中心负责设计、制作及维护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惠赐E-mail至 fk_pc@163.com  
建议使用 IE 5.0 或 NETSCAPE 4.0以上版本进行浏览,最佳显示800*600